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进行房屋产权所有人变更,当事人是不是必须到场?

    我儿子于三年前与女友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并于去年购买了商品房,首付40万,按揭60万。产权证上是我儿子和女方两人的名字。由于婚后女方基本没有工作,首付款为我们一家多年的积蓄。近来女方屡次提出要离婚,我们好言劝解均无效。最近女方提出,只要我儿子同意离婚,她不要房产,也不承担债务,只要我儿子抚养女儿就行。我儿子提出协议需要公证,并要她一同去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产权人变更,即由两人的名字改为我儿子一人的名字。但她均不肯,说只要协议上写明就行。请教专家,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进行产权所有人变更,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场?我儿子可以凭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单独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人变更吗? 北京市

    按揭贷款 房屋登记 产权登记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lgy284

    发布于2012-03-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别勾引我 丨Lv 4
    最好把房子上名字去掉已决后患!
    +1 2012-03-18 举报
  • ☆天涯歌女∮ 丨Lv 2
    必须要本人到场的。如果不去办理的话,那到公证处做一下公证或公证委托也可以。
    +1 2012-03-18 举报
  • 从~晶以后 丨Lv 4
    需要公证当事人必须到场,如果不到场,那么就必须女方先去公证处,做好公证委托,这样您儿子和委托人到场就可以了!
    +1 2012-03-18 举报
  • luozichuan2011 丨Lv 4
    当事人要到场的
    +1 2012-03-1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