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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买受人是否逾期付款而违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 付款方式及期限:2010年11月16日已付****万元整,余款在一个月内办理按揭手续,否则在半月内一次性支付余款。 银行按揭手续已经办理,但由于国家货币政策,银行信贷弹尽粮绝,3个月无资金配置到位。购房人是否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商品房 贷款

    提问者:亦装亦谐

    发布于2011-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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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kadxj 丨Lv 3
    如果合同有写明,那么就得承担。
    +10 2011-02-26
  • wangjinglong1119 丨Lv 5
    余款在一个月内办理按揭手续,否则在半月内一次性支付余款。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去办理按揭,如果办理按揭无法在一个月内办理出来,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给卖方。等于在合同内已经注明支付的方式可以由按揭转换成一次性,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如果不按照合同的意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0 201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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