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推迟办理问题
我是9月初提交的按揭材料,很快银行就说可以去办理贷款手续了,一个月都没有要,但是我出差了,不在南宁,开发商叫我赶快回去办贷款手续,还发了一封函件叫我几日内去办理,否则按违约处理。由于我工作忙,回不去,但是开发商不管,没过多久,也就是11月初,又第二次发函件,说叫我11月15号之前去办理贷款手续,否则按照合同补充条款,有对我更加不利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么一次性付清房款,要么解除合同并且我付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确实回不去啊,开发商到时真的跟我来恨的,我打官司能把我的首付要回来吗?他们的补充条款算霸王条款吗,有效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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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木易yt
发布于2012-01-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