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中$https://m.fang.com/ask/ask_419258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192584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中
第十二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是否现在有变动?是否产权房也被列入“其他住房”之内。本办法所称的“其他住房”,是指: (一)本市他处的公有住房使用权; (二)本市他处的已购公有住房; (三)将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交换; (四)因本市他处房屋拆迁获得过补偿安置; (五)在本市获得过住房货币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困难”,是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居住面积标准。 北京市
更多
房屋
产权房
廉租房
公房
举报
提问者:护国法师
发布于2012-03-23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