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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中

    第十二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是否现在有变动?是否产权房也被列入“其他住房”之内。本办法所称的“其他住房”,是指: (一)本市他处的公有住房使用权; (二)本市他处的已购公有住房; (三)将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交换; (四)因本市他处房屋拆迁获得过补偿安置; (五)在本市获得过住房货币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困难”,是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居住面积标准。 北京市

    房屋 产权房 廉租房 公房 举报

    提问者:护国法师

    发布于2012-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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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搜房网友 丨Lv 10
    简单来说,拆迁安置房,也就是配套商品房哪怕是产权房也是属于“其他住房”, 只有纯商品房才不属于“其他住房”。
    +1 2013-03-30 举报
  • 忽悠忽悠2010 丨Lv 3
    问题有点深奥。
    +1 2012-03-27 举报
  • 小火柴丫丫 丨Lv 0
    你所问的问题不是我们所能解答得
    +1 2012-03-27 举报
  • 任辰 丨Lv 3
    您的问题涉及范围太大了
    +1 2012-03-26 举报
  • qiyihenxuan 丨Lv 4
    没理解你的意思
    +1 2012-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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