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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过户后,原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不交楼!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过户后,原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不交楼!和原业主是在2010年12月19日在中介公司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并于12月31日做了资金监管。二手房交易时和中介签订的合同是买卖双方在2011年2月30日之前需完成过户。因2011年新政原因,银行一直没放款(中介是这么说),在3月8号才完成过户递件。在此过程中原业主和中介提出因其完成交易时间推后而导致其多供一个月楼而产生的费用3500想让买方承担。中介为达成交易赚取佣金,单方面答应原业主可以。所以就一直到完成了所有手续。只差过水电时,中介才提到需承担3500的事情。但出现延迟交易也不是我们所产生的(所有需配合完成的手续我们都及时完成)。所以我们不想承担。另外原业主欠物业管理费有6800多。所以中介想通过原业主的交楼押金(只有2000)和其他需支付业主的税费等(4000多)来支付,从中介的托管账户上转到我的帐上去交完费用后过户。但是原业主说如果这样他将起诉我们之前的延迟达成交易所给他带来的损失。问题:1、因之前中介有做阴阳合同(实际120、合同90),若这样闹到法院,是否会影响原来的交易,是否会判原交易无效?(业主收房,钱退回买家)2、若交易有效。还是会判补交相关的税费(营业税、个税),因卖家是实收,这些费用由谁承担?是否还有其他的连带责任。3、这种问题,该如何处理最好!!请哪位达人帮忙指点,多谢! 北京市

    购房 物业 业主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浪漫情阁

    发布于2012-0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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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leiyyy 丨Lv 0
    对于你的这种情况,首先要分析是不是参入到阴阳合同的范畴,因为在法律面前首先是只承认阳合同的;另一方面,如果说那种所谓的阴合同也是经过你们三方同意并且也有书面证明的,那么你就必须服从合同的法律效力啦。而且,对于你说的那些费用:第一,分清拖欠的时间,如果在买卖合同(房管局时签的)签前业主欠的那么由原业主承担(这其中,若由政策原因导致过户时间过长,一般为三个月,那么你可以酌量替原业主承担部分作为同情。。当然如果中介为了成交并刻意隐瞒物业费拖欠事实,那么中介也必然要参与到物业费的承担范围之列);如果拖欠时间是在过户之后,那么就由你方单方面承担了。以上,仅供参考。
    +1 2012-01-11 举报
  • mxybill 丨Lv 3
    你这样的情况只能够是进行诉讼了。 阴阳合同是非法的,只承认阳合同。现在房产过户了,那么该交易就不会被收回去的。要证明对方没有缴纳完管理费,这些费用是对方拖欠的。还有就是押金你是不能动的,因为这些钱是对方的,资金要一笔一笔的计算不能私下使用对方的资金。追问但是合同上有注明若卖方不履行合同过房产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可用押金来支付的。 回答你使用了对方的押金不是也一样不够缴纳吗,还需要动用他的其他资金,这样你就有侵犯对方财产权的嫌疑了。
    +1 2012-01-11 举报
  • anguojian 丨Lv 0
    从物业交割金里面扣除不就行吗
    +1 2012-01-11 举报
  • DeliaYK 丨Lv 2
    1.按你说的情况是不会宣判交易无效的。 2.首先,这是不可抗拒力量所致中间银行放款滞后,所产生的3500月供最好需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而营业税其他费用还是有你个人买房承担的。 3.最好你们三房自己协商下,如果真不行的话再诉诸法律,不过最后三败俱伤的可能性比较大。
    +1 2012-01-11 举报
  • rthn111 丨Lv 1
    你这样的情况只能够是进行诉讼了。 阴阳合同是非法的,只承认阳合同。现在房产过户了,那么该交易就不会被收回去的。要证明对方没有缴纳完管理费,这些费用是对方拖欠的。还有就是押金你是不能动的,因为这些钱是对方的,资金要一笔一笔的计算不能私下使用对方的资金。但是合同上有注明若卖方不履行合同过房产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可用押金来支付的。 你使用了对方的押金不是也一样不够缴纳吗,还需要动用
    +1 2012-01-11 举报
  • jiangshanh 丨Lv 4
    中介公司不是有物业保证金吗
    +10 2012-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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