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1年福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https://m.fang.com/ask/ask_419016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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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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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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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zxxokok
发布于2012-04-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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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员
丨Lv 1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二)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三) 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注:1、获得市委、市**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①、②小点的户籍条件限制。2、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范围内提供。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③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④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⑤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⑥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工作实行常态化受理,没有截止日期,常年都可申请受理该工作。诉求人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可至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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