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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公寓商品房的合同问题

    准备投资购买一套公寓,卖方承诺包出租,租不出去付不了租赁经营收益可以退房和支付违约金,和卖方签购房合同的同时和第三方公司签订租赁及经营管理合同,卖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一条条款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一致同一将商品房授权委托给‘某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还有一条是‘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签订《商铺租赁及经营管理合同》。’这里面的《商铺租赁及经营管理合同》是第三方某某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但是第三方公司他们提供的合同名称为“《公寓租赁及经营管理合同》”。因为两份合同名称不一样那么在法律上是不是有风险,因为承诺的退房条款是写在那份《公寓租赁及经营管理合同》里,《公寓租赁及经营管理合同》中有一条条款是“乙方不得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公寓的租赁经营收益款项,否则乙方应从逾期日期起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8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同时终止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60个工作日内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总房款及违约金支付至甲方账户。”如果第三方公司后期支付不了租赁经营收益而违约那么能按照合同里的条款执行退房吗。 北京市

    购房 商铺租赁 合同终止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ask3117859929

    发布于2020-03-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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