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二手房
  • 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能让新业主承担吗?

    我是2006年12月买的二手房,原业主2005年至2006年12月的物业费未缴,现物业部门向我收取,这合理吗?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业主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shenhongyan_123

    发布于2012-02-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烟雨迷雾 丨Lv 4
    这当然不理啦 别人吃饭让你结账你愿意吗?
    +1 2012-02-18 举报
  • 富贵二胖 丨Lv 4
    不合理 交房之前的是原业主付,之后的都是由您来付
    +1 2012-02-18 举报
  • 神话@昭昭 丨Lv 0
    这个在你们做物业交接的时候就应该叫上家全部结清的,到现在还没有结清,只能你来承担了,
    +1 2012-02-18 举报
  • 天空之晴 丨Lv 0
    按你们当时的合同办
    +1 2012-02-18 举报
  • 王之歌K 丨Lv 4
    这是当时没有交接清楚,现在只能是你承担。
    +1 2012-02-18 举报
  • songable 丨Lv 4
    这个二手房交易时 房屋交接全都算清楚的
    +1 2012-02-1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