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房屋继承问题向律师咨询

    家中有6个姊妹,最大的是男的,其余皆为女的(出嫁后户口皆已迁出),老房即将拆迁,房屋为5个女儿在出嫁前与大哥哥共同建造,请问老屋拆迁后,女儿们是否也可获得与大哥哥同等的拆迁补偿款?(父母中,父亲已逝,母亲健在)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户口迁移 户口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鼠宝来

    发布于2012-01-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黄华娣 经纪人
    济南不清楚
    +1 2014-09-19 举报
  • 黄华娣 经纪人
    济南不清楚
    +1 2014-09-19 举报
  • 圆圆小姐2010 丨Lv 0
    不能,主要是现在女子户口迁出了,没有资格去享有继承的权利
    +1 2012-01-24 举报
  • leana_lin 丨Lv 3
    这个拆迁款5个女儿是有权获得的,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有些妇女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比如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特别是出嫁女儿,这是违背法律的。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一:拆迁款首先母亲获得一半,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不参与继承,然后剩下一半由母亲和六个孩子均摊。祝您好运!!
    +1 2012-01-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