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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接之后,物业公司没有修理阳台之后拒绝支付物业费合理么

    2010年6月30日,我与老房主办理了物业交割,老房主也付清了物业费,我提出阳台上的一块玻璃碎了,物业公司回答,由于房屋是空的而且年限不到1年,物业公司会让开发商修理,随即留了一把钥匙给物业,2010年年底,我准备支付物业费时候发现玻璃并没有更换,于是我继续跟物业公司强调修复之后再支付!结果到2011年年底依旧没有修复,而物业费我也没有缴纳,其中在2011年12月物业公司催款过一次。2012年1月10日,我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要求到1月21日到法院进行调解。我想问,我可以拒绝支付么?而且我并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物业公司可以告我么? 北京市

    物业费 玻璃 物业 房屋 举报

    提问者:zx9012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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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冰原香子 丨Lv 4
    可以告你 你也可以去高物业怎么管理的您每年交钱他怎么管理的
    +1 2012-02-18 举报
  • 团见团见 丨Lv 3
    您完全可以拒绝支付,物业收取物业费就应该为业主解决相关事宜
    +1 2012-02-18 举报
  • ssll0591 丨Lv 1
    这个物业不行啊,但是他还是能告你的
    +1 2012-0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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