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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是否确定

    爷爷奶奶名下有一套产权房,要变更成我的名字(自愿)。现在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了交易(方式有交易和赠与,我们选择前者)。购房合同中写明是80万成交,但实际我并没有支付房款。现在房子已经在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了,双方已经交了房产交易所需的各种税费,新的房产证也拿到了(我的名字)。问题是,如果老人百年以后,老人的子女,以我没有实际支付房款为由,是否可以要求我补足房款,以及使我现在的产权无效?请问律师,是否有办法,如公证之类的方法,防止这类事发生。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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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meteor88622

    发布于2012-03-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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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老牛背壳 丨Lv 3
    完全不需要的,现在可以视为两个完全不相识的人,在进行了正常的买卖手续,现在房子已经是你的。
    +1 2012-03-03 举报
  • 不爱榴莲 丨Lv 0
    你好,你不用担心,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情况。(我不是律师,我有法学学士学位。)
    +1 2012-03-03 举报
  • 谢绝谈判 丨Lv 0
    产证变成你的名字了在法律上已经承认你是次房子的权利人了 但家庭有纠纷的话最好趁现在你爷爷奶奶在的时候写份协议
    +1 2012-03-03 举报
  • 爱去健身 丨Lv 2
    不过安全起见,建议让老人出具收到房款的证明,例如写一个收据。
    +1 2012-03-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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