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只有2层,前面准备盖5层,采光权严重受到侵害,有没有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下
我家是河南省周口沈丘县的,现在住的是自己盖的民房,2层,上边有半层的隔热层,也就是2层半。住的地方是以前的一个厂,由于工厂解体后变卖土地给本厂职工交了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我们这住的基本都是以前的老职工,大概也有1,2百户,这一大片都是普通居民的私人建筑,居民区。我家这前后住户之间只相隔2米的路,房子是东西走向,朝南。年前前面开始盖房,据说是要盖5层开发成商品房出售,现在已经盖了3层,已经基本和我家房顶一个高度,现在家里1楼已经成了类似于地下室,现在2012年的元旦冬天中午也晒不到一点阳光,整天都是阴暗暗的,2楼采光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果盖到5层的话,肯定我们住的2搂也是一点阳光都没。给我们全家生活上心理上都背了个很大的包袱。现在我家是县长热线也去找了,法院也去找了,城建也去找了,但是好象都不是很作为,可能前面开发商送礼给了一些部门。年后如果再不能得到一定的制止的话肯定是要继续盖,现在急求各位大大,能给我找一些国家相关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越具体越好,特别是有关河南省周口地区的,还有如果我要继续去找一些相关部门的话去哪个部门比较好,是继续去县里还是去周口市,因为我们属于周口地区!据说2012年实施了相关的法规说在居民区内不能建设小高层商品房,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规定还是空穴来风,有没有知道的朋友麻烦核实下!急求!可以再加分!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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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模拟人生22010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