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能否撤销购房合同

    2010年10月20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写明:1、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备齐贷款资料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若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且逾期达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2、自乙方办理银行贷款20个工作日,乙方贷款不足部分,应与甲方在交易中心交易时以现金补足不足部分。请问律师,对方至今贷款还没有消息,根据此合同,是否已构成违约?我能不能取消合同。万分感谢。 北京市

    购房 合同终止 贷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猫爱上鼠标

    发布于2012-01-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huyingchong 丨Lv 2
    都一年半了,按合同规定你可以撤销合同
    +1 2012-01-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