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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前期物业?开发商请的都是前期物业吗

    只要是开发商请的都是前期物业吗有人能告诉我前期物业的范围吗 求求大家了不要乱回答谢谢! 北京市

    物业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fxj0808

    发布于2009-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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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kupice 丨Lv 0
    前期物业管理:通常是指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也就是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该合同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就自动终止。所以开发商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11 2009-07-31 举报
  • zhenghe2 丨Lv 3
    前期物业分两部分,在期房销售过程中,大公司会要求签定前期物业协议,做为交房前前期管理的约束条件,这部分物业管理是不收业主任何费用的(通常由开发商代缴)。另一部分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代为确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后期业主委员会可针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自行调换,但这部分的管理是要收取费用的。
    +11 2009-07-31 举报
  • shanxj 丨Lv 3
    第十七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但是,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五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叫“前期物业管理和合同”,业主大会成立后与物业公司签订是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需“双过半”(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到底按三分之二还是双过半,需要房产办给出意见
    +1 2009-07-31 举报
  • lanxing981 丨Lv 3
    前期物业其实就是一般物业 负责物业费征收啊· 一般绿化 公共设施的维护 维修 列如电梯啊 楼道啊什么什么的 买房 交房的时候我记得我张合同的 上面有前期物业的说明的 你找下 再仔细看看 上面有有你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明细都在上面至于开放商基本上请的都是前期物业
    +10 2009-07-31 举报
  • lang413926 丨Lv 1
    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商根据项目的现状进行招标确定的物业公司。
    +1 2009-07-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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