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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纠纷

    在2008年 由于我们住的地方被煤窑挖空开始塌陷 居民自己到煤窑老板找寻 得到赔款300多万 这笔赔款由我们矿上社区公司获得 说是修建安置房 就这样社区要求我们拆迁 在拆迁社区将此地转卖给砖厂老板 然后给我们起了临时的房子居住 说等待安置房建成 可是如今房子建成 社区却要求我们将安置房做为廉租房租住 产权与我们无关 虽然我们被拆迁的房屋大部分是矿上公房 可是赔款是我们自己找到 而且国家也给了一定的补偿 但是赔款都在社区那里 说是建房 我想咨询对此安置房产 北京市

    房产纠纷 租房 房屋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那些花尔

    发布于2010-0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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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chenyuyou21 丨Lv 1
    广州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企业价值评估,房地产与工程评估,房地产与工程评估,土地评估,设备与固定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拆迁评估,移民评估,融资抵押评估,商业计划与可行分析
    +1 2017-12-25 举报
  • ywrefbh 丨Lv 4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你只是承租人(使用人),没有房屋所有权,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只能给所有权人。但是并非使用人(承租人)就没有任何权利,法规也有规定。如果拆迁后还建房屋的的话,你作为使用人可以继续租住,当然产权(所有权)和现在一样都不是属于你的。还有,在躲迁期内,也就是说旧房拆除后,安置房竣工入住前的这段时间内,拆迁人应为你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但是安置补助费要远远少于房屋的补偿款。如果不继续租住,解除租赁关系的话,产权人是应当支付一定补偿的,但这数额也是非常少的。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给予使用人一定优惠政策,对使用人进行适当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1 2010-01-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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