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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证问题:我用别人(表哥)拆迁得来的经适购房纸标,(房是表哥的名子)我出钱买下了这套房,(马上要交钱)后想做一公证这房子将来归我所有,不通过表嫂的参与的公证有效吗?

    购房 房产公证 公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tanxw349

    发布于2008-07-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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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襄 儿 丨Lv 4
    不行的,必须当事人出面才可以!
    +11 2008-07-25 举报
  • 我不闪躲 丨Lv 3
    不能要夫妻双方签字
    +10 2008-07-25 举报
  • 浣花者 丨Lv 3
    要双方的身份证。但要注意公证后也可以取消公证哦。
    +10 2008-07-24 举报
  • 圆圆小姐2010 丨Lv 0
    无效,这是典型的婚后财产
    +10 2008-07-24 举报
  • 家有小小公主 丨Lv 0
    先确定你哥哥获得该套房屋是否已经结婚,如果已婚,则你哥哥和嫂嫂必须到场,且不能按照你所说的只出示表嫂的身份证不到场.其次,建议你在公证书的公证内容里面加一条,受托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再次公证.目的就是在你想出售该房屋的时候,带来方便.最后,公证是可以取消,但必须是委托方和受托方同时要求才可以.
    +1 2008-07-24 举报
  • 雅舒舒 丨Lv 4
    从法定意义上讲,你与你表哥目前的协议或公证是无效的,你表哥拥有购买经适指标是因为他是被拆迁人这一特定的身份,你则不具有享有购买经济实用房的资格。经济适用房在一定时间内是不能对外出售或变相出售的。只有你表哥拥有经济实用房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发生的买卖或转让才具有法律效力。
    +10 2008-07-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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