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造房子,大家看看这样造亏还是赚?
本人29男未婚,父母离异,但我和父母关系还尚可。父母离异后均未婚。由于新农村建设,父母各分得一块地85个平方(我和我妈一起造),村里面一般规定这样的,父母那两块地等他们百年以后是属于我继承的,这样因为我有两块地,所以我死掉以后父亲的地皮村里面收回去,上面的房子是不会强制拆掉的。如果我生前拆迁,那么,我因为有块地可以得到若干套房子。如果我死后拆迁,那么只补偿房子的钱,得不到多余的房子了。现在进入主题,我父亲由于造不起房子,于是和公司的一个搞运输的老板合资造房子(我不认识那个老板)房子造五层,我父亲拥有两层半。地皮依旧是我父亲的,我父亲那两层造价越16万左右。(比现在拆迁补偿便宜一点)。我父亲和老板的协议要我签字,因为等我父亲百年以后土地是我的,老板想住下去要我同意。现在事情这样演变,我假设签字了,老板相当于花了十六万的钱取得了我爸的居住许可,假设20年后我父亲没了,由于我签字了,在我这辈子不拆迁的情况下,又获得近30年的居住许可。如果我死了还没有拆,那么住到直到拆为止。事实上我这辈子拆的可能性很小。最后事实等同于老板花了十六万在85平方米的土地上住了五十几年而我和我爸取得了造价十六万的两层房子。(最后房子用处就是租出去)地皮价值在四十万左右,当然是老板没住的情况下,住着老板的话地皮就卖不掉了。大家来研究一下我们是亏还是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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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564335
发布于2011-12-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