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有房产能抵押吗?
张某(男)与郑某(女)系夫妇,有一小孩有一小孩小张,1992年出生,2008年6月15日,两夫妇经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判决中对资产的分配如下:两夫妇婚前共有的的一套房产归女方及其小孩所有,存款由男方所有,女方享有其婚生子女小张的抚养权,张某享有探视权。1、2008年6月18日,女方持房产证及法院判决前来A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银行能否接受该房产抵押?为什么?2、如房产已过户到郑某及其小孩小张名下,小张2008年9月要办理出国留学,但由于资金不足,郑某拟用该房产向A银行办郑理抵押贷款,请问A银行可否办理?如要办理,要履行何种手续?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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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dabukaishenme
发布于2012-01-2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