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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房地产交易的可行性?(东莞市)

    我一朋友近日拿来一房地产权证(原件),证件上登记的权属人是"东莞市####公司",房屋所有权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性质为"国有",朋友说是该公司欠他钱,无力偿还,将该房地产权证给他,并同意以此房地产抵冲欠款.而我朋友目前因周转需要资金,因此希望将此房地产用来作贷款抵押,但不知道应当如何办理,请专业人士帮忙.另外,他也有意将该房屋贱卖给我个人或我公司,因我都对房地产交易没有一点经验与了解,所以不知道会有什么情况出现,具体如何办理,办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求教各位专业人士,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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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角色转换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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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陈振华 丨Lv 1
    没用的,这个要转名才行,不然给你也没用。
    +1 2013-07-23 举报
  • aliaHax 丨Lv 0
    你朋友只把证拿来是不行的,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后你们就可以再次交易了
    +1 2012-0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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