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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物业公司的聘用及缴费问题

    我于2008年4月30日入住某居民小区,当时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聘用的,请问这样合理吗?现在到了该交物业费的时候,因我迟交了几天物业管理费,结果物业公司以停电相威胁,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请您们帮帮我,谢谢了。 北京市

    地产 物业费 物业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qq6qq

    发布于2012-02-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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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谢佳8号 丨Lv 4
    小区开发商聘用物业公司是合理的,这在全国都很普遍,因你迟交几天物业费,物业就停了你的电,做法是过于偏激了,不过他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是你没有按时交物业费,把物业费交上,开通电就好了,没有必要因为这件小事情弄得自己烦恼,呵呵
    +1 2012-02-09 举报
  • 疯狂的兔纸 丨Lv 3
    物业公司初期一般都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聘用的 一般你迟交几天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你要反应只有到业主委员会反应
    +1 2012-02-09 举报
  • 草桥紫藤 丨Lv 3
    合理,完全合理,是你的不对在先还有何权利之说
    +1 2012-0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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