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交易纠纷
你好,我是上海一个业主,上个月把房子卖给了一个客户,通过中原地产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附件,并收取了5000元定金,现在到了合同约定日,买方现在放弃购买,但在居间协议附件上已经写明了交易合同的各种交易要素,包括价格,付款方式,时间,交房方式。。。特别还注明了一条违约责任,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需按照总房价20%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居间协议里也写明了如违约需支付中介公司2%总房间违约金,买方现在不肯签正式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按照居间协议附件要求买方赔偿,已涵盖房屋交易主要要素的居间合同附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请详细回答下,谢谢!如果打官司是否一定胜诉,另外律师费怎么算的,请不要为了收律师费而随意回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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