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买的房子过完户了,房子本身带地下室,房产证上没写。$https://m.fang.com/ask/ask_415242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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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过完户了,房子本身带地下室,房产证上没写。
地下室高不足2.2米,我买的是4楼,我们这个单元每户都有一个地下室。过户的时候协议上没写关于地下室的事,我以为事主从关系。现在原房主拿着以前和开发商签的协议说是他的。原房主男主人已死把房屋过户给他老婆我和她老婆过的户。请问我现在能主张地下室是她随同房屋一起卖给我的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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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摇把2010
发布于2012-02-04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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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hy
丨Lv 4
这个是应该算是主从关系,不足2.2米应该是不算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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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林
丨Lv 4
这个应该是有的,本身地下室不足2米是不能算产权面积的,没有独立产权性质,所以是不能单独买卖的,应该是主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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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俏佳人
丨Lv 4
产证上没写,地下室就没有一同买下来,那就还属于原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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