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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村房屋所有权以及拆迁买卖等相关利益(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是城市户口,并一直居住工作在城市,几年前,我在乡镇的亲戚取得了宅基地后,由于他已有住房,所以并不打算建造新房,于是他将此地让给了我造房,随后我在他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并且我们双方在有第三人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证明建造该房屋的所有费用是我所出,并且房屋归我所有,建好房屋后领取了土地证,是我亲戚的名字,但没有领取产权证,现在由于该处房屋位于工业园区内,随时可能拆迁,或者今后我可能将其卖与他人,想请教大家,如果我遇到拆迁补偿或者打算买卖该处房屋时,我亲戚提出对此房屋相关经济利益的要求,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我的权益?

    土地证 新房 拆迁补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北京以北

    发布于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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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blueidea82 丨Lv 4
    城镇居民不可购买宅基地房,你与你亲戚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拆迁补偿的受益人是宅基地房的产权人。你亲戚如提出相关经济利益的要求会获得支持。你们之间成立的建房等费用的协议按债务关系处理。但你可与你亲戚私下协商,你以拆迁房屋面积补偿作为你的份额,你亲戚以面积以外(宅基费等)的其他补偿为份额,你的份额你亲戚可以货币方式补偿给你。规划区内房产不可过户(买卖交易),你不是产权人不能处分房产,你亲戚此时也不能买卖该处房屋。
    +1 2007-06-06 举报
  • 乐乐瞳瞳 丨Lv 3
    你的该处房屋权益没有法律保障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给当地村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农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为此,盖的房屋产权只给当地村民有合法的权利,对外地人不可以。如遇拆迁补偿,你只能以你亲戚的名义获取,你与他签的协议 没有法律效力
    +1 2007-06-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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