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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宗原企业房产,签订多份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违法

    我原单位一宗房地产,买卖双方恶意串通,在未经评估,未经国土局招牌挂,未有第二竞买人的情况下,以大幅低于原买卖双方协定价格,远远低于同期同地段价格“落槌成交”。为了欺骗他人,欺骗国土部门,当时同时签约了“拍卖经营权30年合同”,“房屋转让合同”,随后又签订了“房屋租赁30年合同”,三份合同签约时间都提前近2年。这样的买卖是否有效?同时签约三份合同,伪造签约时间,是否有伪造合同之嫌或违法之嫌? 北京市

    地产 国土资源部 购房 租房 举报

    提问者:liuyue0102

    发布于2012-02-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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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雾雨忧 丨Lv 3
    确实是无效的合同 属于违法行为
    +1 2012-02-02 举报
  • 毛头爱民俗 丨Lv 0
    无效合同,违法行为啊。
    +1 2012-02-02 举报
  • stockhunter 丨Lv 3
    应该无效。肯定违法行为
    +1 2012-02-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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