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住房贷款债权转移后利率应如何计算?

    我在建设银行办理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常还款2年后,到2004年6月,因为建设银行急着要上市,清理不良资产,而我买的这套房子涉及到双重抵押(开发商的抵押还没有解除,我们个人买房又抵押。应属建行自己审核不严。我一直都是正常还款的),将我的贷款债权转给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这家公司一直也没有跟我本人联系还款事宜。到了07年12月才跟我联系,要我全额还款。并且利息是从债权转移那天起计算的,利率也是按照同期5年期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计算的。我不认可。因为从2004年6月到07年底,时间不到4年,不应按5年期以上的利率计算。有没有专业人士可以解答这种情况利率应如何计算?

    抵押贷款 购房 还款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之宝

    发布于2007-06-06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乐乐瞳瞳 丨Lv 3
    你好! 你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过错,是银行自己的过错。可以和银行法庭上见!可以起诉银行!
    +10 2007-06-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