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晚交工没有任何赔偿
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职工大都是家里的公司调到这来的,公司委托开发商建职工住宅楼,原定2010年5月1日开工2011年1月31日竣工,但是直到现在也没交工,我们集体签署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可是都在公司里了,我们手上没有,找总经理询问此事,经理告诉我们:这是福利房可以晚交工,也没有任何赔偿,还说谁在提起诉的事,房子就不卖给谁了。可是我们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从2010年8月开始已经扣了一年的分期付款了,买了房子甘交钱还要在外面租房子住,领导还不让催交工还不让起诉,真要是起诉吧,又怕官司打不赢,真是把人愁死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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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奥特曼打小怪兽0716
发布于2012-03-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