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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婚后加女方名字,详见详细提问

    婚前男方一方以按揭方式购房,房款100万,首付50万,贷款本金50万,利息20万。产权证上写男方1人名字。婚后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请问该套房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按房屋价值200万,贷款本息已还30万,未还40万计算)。1、请问女方能分到多少(前提双方同意卖房分钱)?2、是否由于共同财产关系直接对半分?3、还是由于男方出了首付(假设能证明),要扣掉男方首付后再分?4、如果扣掉首付是扣50万还是扣100万?(购买房屋时50万首付相当于总房款100万的50%,故这里扣除200万的50%)5、贷款本息未还部分债务是作为共同债务还是男方个人债务?6、男方是否需要在购房时作公证证明首付款50万为男方一方支付,还是仅需保留相关凭证即可?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共同财产 贷款 举报

    提问者:grt627

    发布于2012-01-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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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蓝勿2010 丨Lv 4
    女方可以分到一半(如果在产权登记时未对份额做特别约定的话),共同债务,可以做公证,也可以保留凭证,但既然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就等于男方愿意以夫妻财产形式分配一半产权给女方!
    +1 2012-01-26 举报
  • 青青草尖 丨Lv 0
    算是双方的共同财产!1,一半,债务也是一半!2,是的!3,不是的,他就是拿了全部也要和您对半分!4,这个就不存在了!5,共同债务!6,这个房子现在本身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他保留凭证还是公正证明都是没用的!
    +12 2012-01-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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