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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税征收规定是什么

    2006年下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安置房进行安置所交营业税征收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

    营业税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jujue_liu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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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喜鱼乌咪 丨Lv 4
    根据二手房的交易规定,供楼未满五年的二手房贷,按国土局的评估价的5.6%交营业税
    +1 2012-03-31 举报
  • 颤栗马甲 丨Lv 4
    深圳营业税征收方式~~营业税是卖方承担5.6%
    +1 2012-03-31 举报
  • 空想泡泡 丨Lv 0
    一、对个人转让拆迁安置房,如符合以差额征收营业税规定,即可以以安置房转让收入扣除取得安置房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取得安置房的价款按以下标准确定:1 、拆迁安置协议载明安置房评估价格的,以该评估价为安置房的原价;2 、拆迁安置协议没有载明安置房估价的,产权调换面积部分以该安置房的重置价计算确定;超过产权调换面积部分按实际价格确定。二、转让人在办理转让手续时应提供安置协议书、费用计算 表等相关材料。
    +1 2012-03-31 举报
  • 冥王天蝎 丨Lv 4
    这个是国家调控政策规定的,买二手房,只要没满五年就要按照该房产的评估价的5.6个百分点收取营业税!否则国土局不给过户
    +1 2012-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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