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村委要我们村子集体搬迁,说是建设新农村,居民每间住房(包括旧的和现住房)只补贴250元/间!
这合理吗,村里现在大多是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有的完全没有任何能力再做新房,有的是刚做了不久的新房,新农村的本意是发展经济,完善农村配套设施,不是建新的农村,如果按村委所说在一个国家贫困县以350元/间的标准补贴,那我们村最低有七八十人无家可归,还有一点原本我们村只有三百多户,可村委上报为四百七十多,并且所谓的协议上只有村委的盖章,并无其它上一级**盖章,村民去镇**咨询,给的答案是不能随便提供资料,不知道是不是上面有补贴下来,到最后是层层克扣,哪位能帮忙分析一下就目前国家政策和法律方面有没有可以作为依据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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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Bucciziclof
发布于2012-01-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