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房子到底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来自芜湖左岸生活小区)
我们是安徽省芜湖市东郊路地块拆迁户,由金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众望拆迁有限公司)负责拆迁,我们于2009年6月之前与该公司签订了《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当时按照该拆迁公司所说的程序和要求,我们与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左岸生活c区特定商品房预约协议》,所有拆迁补偿款由拆迁公司直接打入伟星房地产开发公司账户,我们拆迁户没有经手,当时伟星公司告诉我们说:等c区房屋建至六层,再书面或电话通知我们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可是眼看着房屋拔地而起,已经远远超过所说的六层了,我们却始终没有接到伟星公司的任何通知。为此我们去伟星公司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包括我们房屋的c区1--4号楼已被**(建投公司)买去,属于**的安置房。但是我们并没有拿到应有的安置费过渡费,伟星解释说等交房时再跟建投公司进行清算,我们一直期盼交房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2011年12月7日终于等到了交房时刻,可当我们要求与建投公司清算过渡费时,却被告知因为我们是和伟星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以属于商品房。为了弄清楚我们的房屋到底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我们先后找了街道办事处,伟星公司和建投公司,但都在相互推诿,没有一家能给我们明确的答复。芜湖市镜湖区**办公室给我们答复是:如果您拆迁时签订的是弃产协议,4个月过渡费当时就已支付。如果您签订的是房产置换协议,可按相关规定领取过渡费。请问什么是弃产协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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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九九公主
发布于2012-01-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