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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升值损失

    你好,本人在2007年与开发商签订一套精装修房,合同约定为2008年10月30日交房。银行在2008年1月把按揭款发放给开发商。同时合同还对交房日期,房屋面积,规划设计及精装修进行违约约定。2008年11月开发商通知交房,验房时发现精装修不到位,房屋面积缩小超过4%,规划设计变更没有按约定书面通知。于是提出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银行按揭款和违约金,于开发商协商无果,此时房屋升值至原购买价格数倍,要求开发商赔偿房屋升值损失有法律根据吗? 补充:违约金约定按银行同期利率,违约金是按首付款还是全额房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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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manners_0

    发布于2012-0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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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尹怡人 丨Lv 3
    全部房款 超出误差3%就有权利要求退房 并且赔偿损失
    +1 2012-02-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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