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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升值损失
你好,本人在2007年与开发商签订一套精装修房,合同约定为2008年10月30日交房。银行在2008年1月把按揭款发放给开发商。同时合同还对交房日期,房屋面积,规划设计及精装修进行违约约定。2008年11月开发商通知交房,验房时发现精装修不到位,房屋面积缩小超过4%,规划设计变更没有按约定书面通知。于是提出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银行按揭款和违约金,于开发商协商无果,此时房屋升值至原购买价格数倍,要求开发商赔偿房屋升值损失有法律根据吗? 补充:违约金约定按银行同期利率,违约金是按首付款还是全额房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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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anners_0
发布于2012-0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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