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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地区受赠商铺再次转让个人所得税问题

    1、直系亲属赠与的商铺,再次出售时候是按原始购房**的20趴还是差额20趴,如果全额20趴,那当初赠与时做的评估有何意义?2、一般商铺交易个人所得税是=(售价-购入价-营业税以及附加-购入税费-土地增值税)×20%,那请问这2个个人所得税要同时征么?3、举例:原铺30万购入,1年后评估价50万赠与自己亲戚,现该商铺100万卖出,求100万卖出时所需要承担的税费,谢谢 北京市

    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购房 个人所得税 举报

    提问者:烟火海

    发布于2012-03-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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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清新愉快 丨Lv 0
    1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现在评估价的20%2只征收总价的20%3个人所得税是100万的20%,还有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1 2012-03-05 举报
  • fly0818xu 丨Lv 2
    1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现在评估价的20%2只征收总价的20%3个人所得税是100万的20%,还有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1 2012-03-05 举报
  • whanwff1 丨Lv 0
    商铺的个人所得税都在2%或增值额的20%
    +1 2012-03-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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