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交了首付一个月了,但是由于出现了情况,现在想重新签订合同,(来自成都中铁格拉斯小区)

    将以前房产证上的两个人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贷款和公证尚未办理,请问可不可以要求重新签订。另:我是四川人,在成都社保未买满一年社保,我在埤县红光镇中铁格拉斯订的,请问我有没有资格买房呢?需要出示一些什么东西?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美派斯

    发布于2012-01-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周红英 置业顾问
    问题不大哈。
    +10 2014-07-15 举报
  • 也许你知道 丨Lv 2
    你只有问哈开发商愿不愿意跟你改成你一个人的名字了。一般都可以。不过中铁的售后不是很好哦,前此日子我有一朋友就买的就中铁的,交了定金,让换一套大的,加钱都不换。中铁的售姐态度也不好。你这种情况肯定有资格买房啊。需出示身份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无房证明,户籍证明,银行半年流水。
    +12 2012-02-01 举报
  • 三峡红叶红 丨Lv 0
    这个的话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有资格卖的哈,需要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情况证明 收入证明(以前要是是两个人都开的收入证明的话,那现在你的收入证明所开的金额要和以前两个加起来一样哈) 收入佐证 不需要社保。郫县不受限购。
    +11 2012-02-01 举报
  • 曾经沧海不是云 丨Lv 0
    这个需要去给开发商协商。有资格买房,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收入佐证。不需要社保。
    +10 2012-02-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