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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求教一些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1.我是2006年11月1日入职(有填入职表),劳动合同2006年12月1日签订,单位提出2010年4月30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经济补偿金应算4个月还是3个半月?2、劳动合同中关于“其他福利待遇”的问题有这样的表述:“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场地(指体育局属下某体育场)在编**职工的标准,按级差发放。”那么,我是否可以据此追索“在编**职工”所享受的财务补贴、计划生育奖金、住房公积金、劳补等,而我没有领取过这些款项(工资单上没有这些项目}。请各位高手指教,我可以怎样做?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jujue_liu

    发布于2012-03-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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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雾中云裳 丨Lv 3
    你可以把这些转到你现在工作的单位
    +1 2012-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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