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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办理,及产权继承问题
我亲生母亲过逝多年,房子前三层是父母一起建的,父亲再婚,而后我兄弟几人共同出钱再原房子基础上加建二层半,现要办房产证(土地证是我父亲的),房管局要求:如果房产证上只办理我父亲一人名字,继母须签放弃产权协议书,是这样吗?如果产权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人名字,以后我父亲如早于我继母不在了,产权如何分配,继母有房产处置权吗?产权如是我父亲一人的,父亲想百年把产权留给我们兄弟,现在写份遗嘱,到时把产权直接给我们兄弟行不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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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局
土地证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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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uyingchong
发布于2012-02-16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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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f062721
丨Lv 3
房管局的要求是对的,如果你父亲早于你继母过世的话,此房就是遗产,你继母占有50%,剩下的50%归于你们几兄弟。如果现在写遗嘱最好在几个不是血亲的人见证下进行,在进行公证,这样是最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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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tar
丨Lv 0
您的继母写放弃产权声明也可以;您父亲写财产归属遗嘱也可以;但是前提必须有法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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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梦在线
丨Lv 4
如果你父亲没啦,你继母会分一半财产,你和你的兄弟在平分剩下的50%。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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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张6
丨Lv 2
家庭人口多 最好提前协议 要不以后事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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