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是2011年4月29号签的购房合同,但我在2011年5月5号才办离婚析产将原与前夫共有的房子转归前夫所有,现在

    我交房子契税却按二套房的3%税率交,实际我才只有一套房,税局这样抠日期对吗?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购房税费 房子 举报

    提问者:w_w_l_y_x

    发布于2012-02-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躲在墙下等红杏 丨Lv 2
    现在房产交易中心和银行查类似假离婚的事件都抓的比较严,就算是被税局的抓住了也没有话说,反正也是必须要交的
    +1 2012-02-17 举报
  • ☆天涯歌女∮ 丨Lv 2
    你与买家或者卖家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没有交到房管局之前是没有备案的,所以在中介那还能改,但是要是走到房管局那一步就不好改了。
    +10 2012-02-17 举报
  • ☆雪莲王☆红叶 丨Lv 0
    这样的离婚怎样让人相信?是属于模弥两可的事情,除非找熟人去办出点钱,不然是难的.
    +1 2012-02-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