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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合同违约处理办法
律师您好,我于11月19日与某中介签定了售房合同,甲方为我,乙方为买方,丙方为中介。当时收定金1万元,并定于11月26日甲乙丙三方进行过户手续,但至今却未接到丙方的过户通知,我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丙方这种行为是否违约,他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我们签定的合同中,甲方若不按合同规定日期退房,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赔款给乙方;乙方若不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清房款,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赔款给甲方,丙方若不按合同规定日期通知甲乙双方进行过户,是否可要求丙方每逾期一日扣出其中介费的1%赔偿给甲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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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dhfio
发布于2012-01-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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