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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时我违反口头合同,是否有权收回一部分定金?

    我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一处房子,月租五百五,中介说收取一个月房租作为定金,因当时身上只有四百,便给了四百的定金,中介也开了收据给我,并未签订合同,次日我因某原因不想租此房,便打电话给中介取消签合同,但是中介说定金不可退,他们跟房东一人两百,后经过协商,房东愿减少一百的违约金,但中介拒绝。我想问各位老师,我这算是违反口头约定么?如果算的话我是否有权利收回一定比例的定金只支付一部分的违约金?事前中介并未告知我如果我退定会没收定金,她们解释为这个大家都知道,是行业的潜规则,收了定金不管要不要房都不能退?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法律有相关的规定么?谢谢。。 北京市

    违约金 定金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恋人宿舍

    发布于2012-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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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月跳跳 丨Lv 4
    您好!既然中介已经开具收据且你已经交了400元的定金,这些足以证明你的口头约定成立。定金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根据民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故该定金的约定是有法可依的。至于你可否收回部分违约金而言,则应当视你这次租房的一共的所需花的钱来计算,比如你租六个月那么你的所花的所有租金为3300块,用这个乘以上面说的20%的最大定金额应当是660块,则从法律上讲如果你租的是半年的话,你是无法拿回你交的定金的。但你可以跟房地产中介进行协商,既然房主都退了,你也可以继续和房产中介谈谈,看看能不能弥补一些损失。
    +11 2012-03-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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