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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咨询

    我父亲和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到交房的时间了,由于我家之前的人租了我家门面一年到时间了,不愿意搬走还想要租二年,要不就要求现在的房屋买方陪他几万元房屋装修费。结果买房的人因为这个问题(合同内说明了房子的门面问题由买方自己负责),还差几万块没给,请问能不能解除合同,不卖给对方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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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文饭糕

    发布于2012-02-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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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xjn15 丨Lv 3
    不能,如果有这样的问题可直接跟前租户换一个租赁合同,改由现在的房主,如跟之前租户的租赁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有转让费,合同已到期,租户应无条件搬走
    +1 2012-02-23 举报
  • XianTiang 丨Lv 4
    不能解除合同,如果要解除合同,要按合同的违约金陪偿。这个是事情的解决方法,看你家与租户的租凭合同签了几年,如只签了一年,到期了可以直接叫他搬走。
    +1 2012-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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