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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韩雨轩 丨Lv 0
    一、建立住房保障新制度 (一)指导思想。移交**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住房制度改革,原则上与军队在职**执行统一政策;国家、军队、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 (二)住房保障方式。已安置住房的,购买或租住安置的住房,住房已列入第四、五批安置计划并开工建设的,购买或租住已开工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可以购买或租住符合出售条件的现住房,也可以自理住房(包括自购、自建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 (三)住房保障方式的确定。已列入安置计划,其住房已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的,住房保障方式不再改变。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其住房保障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离退休**所在单位核实,军队大单位**、营房部门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核确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建房用地已落实的第四、五批离退休**,其建房地点不再改变
    +10 2012-0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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