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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用地到期后怎么解决?

    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当然一般企业或一般企业所有人而言,50年的时间已经足够经营自己的企业了,但是50年后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无偿收回的政策究竟可不可行? 现在有的土地出让20年的土地已经到期,各地执行的政策不一,有的只需缴纳每年的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有的要重新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对目前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 还有这样的问题:企业A,年盈利30万,占地50亩,员工50人,土地20年前买的,现在到期;如果按现在市场价格就是20万一亩,50亩地就是1000万,企业绝对没有能力买下继续经营,那么,只有放弃土地,关门歇业一条选择? 企业B,本来就艰难经营,土地到期如果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必然是无力缴纳,于是,土地到期前一年,将企业解散注销,将钢结构厂房,6层办公楼全部拆掉,卖了废铁;这样难道不会造成资源浪费吗? 请专家释疑。 北京市

    厂房 土地出让 写字楼 土地 举报

    提问者:红楼叹

    发布于2012-04-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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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提交成功333 丨Lv 4
    到期只需要补地价就可以继续使用50年 地价 只需10份之1 比如10000元/方 补地价 只需1000/方
    +11 2012-04-08 举报
  • NFZ588 丨Lv 2
    到期就要补地价
    +1 2012-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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