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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取得的房产算不算是普通住房呢

    2002年我取得了父亲赠予的一套房改房(面积37平米,产权证是我的,只有产权证没有国土证的那种),2009年我以我和老公名字按揭了一套89.88的商品房,我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看到这样一种说法: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但没有找到相关说法的文件,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按理我买房时交的契税就可以财税〔2008〕137号 中说的,减按1%交税(现在收房开发商计算的是按3%交契税),请了解朋友帮帮忙我,我能享受财税〔2008〕137号 中所规定的交纳契税的优惠吗,“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这种明文规定在哪里能查到呢?谢谢大家! 北京市

    购房 普通住宅 收房 购房税费 举报

    提问者:消除女权用户

    发布于2012-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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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老宋网络 丨Lv 2
    因为以前产权证上名字是你的,限购政策执行下,不能享受优惠。
    +1 2012-03-16 举报
  • xieminwu 丨Lv 0
    限购政策下 是不能享受优惠的
    +1 2012-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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