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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2008年结婚,房产登记办法实施后,2010年10月把登记公公的名字(已故)房产证继承到我丈夫名下,产权属集体

    性质,我想问按新办法,只我登记我丈夫一个人名字,是不是以后产权就是他一个所有,如果想通过双方另外签补充协议,规定如果是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房产要分割给无过错方一半,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房屋登记 购房合同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lbtn

    发布于2012-01-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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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zyh7601369 丨Lv 4
    你协议上写的有害怕什么呢,,不过个人认为离婚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没有的好
    +1 2012-01-22 举报
  • 红枫之家 丨Lv 5
    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就是有效的。
    +1 2012-01-22 举报
  • 茶的氤氲 丨Lv 4
    协议是具有效力的
    +1 2012-01-22 举报
  • immarlerype 丨Lv 0
    公证下就具有法律效应
    +1 2012-01-21 举报
  • 不准叫我丫丫 丨Lv 2
    有法律效应的
    +1 2012-01-21 举报
  • xuhao1108 丨Lv 4
    只要是契约都有法律效力
    +1 2012-0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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