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后自留地,坑坑基等还存在吗?
我家住上海某郊区,88年父母用分到的一套小公房和若干现金置换(协议上写明)了城郊一户人家80平米的宅基地,包括其本人的自留地名分等,建了房,当时因属农村,隔壁老太在我家必经之路大肆种毛豆等,我们也忍气吞声,还在我家左边一块地强硬打篱笆(她的房子在我家右边的),说是坑坑基,屋前的一自留地是她姐的自留地,不允许我们筑路.94年该片被征用,该处农民均变更为非农户,按道理这些都不存在了呀.他们兄弟姐妹都住在附近,霸道是有名的.她弟弟就是我们前面一家.老太现在提出两家人的夹弄(应该是各家一半得1.5米*20米),全部归她,将来拆迁也归属她,围墙沿着我家西山墙壁拉,她放弃那块所谓的坑坑基和自留地,父母考虑将来维修房屋要进入她家等各方面,没有答应.请精通上海农村法律的达人帮忙解答我的困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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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oglianxiao
发布于2012-01-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