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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要动迁,因两套房屋产权证系一个人的名字,开发商说如果两套房屋原地回迁的话只能给一套房子。合理吗

    我家是房前房后两套房子,因两套房屋产权证系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而且一个房屋面积大约三十多平米,另一套房屋面积大约二十多平米。想原地回迁,开发商说两套房屋必须合在一起才能原地回迁,如果不同意只能给补偿款。根据我们当地的政策是如果房屋面积不足四十平米的话,国家给补足四十平米,住户只需拿基础建设费用。但现在开发商不让你回迁两套房子,请问开发商这种要求合理吗?希望好心人能解答一下。 北京市

    回迁房 房屋 产权证 动迁 举报

    提问者:yuanyuanyuan2

    发布于2012-0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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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永康集团 丨Lv 4
    这样也在情理之中,一个人的名字说明这个人的总面积已经大于40平米是得不到国家补偿的。只要开发商补偿的面积足够就可以了。
    +1 2012-01-24 举报
  • 没有结局 丨Lv 0
    如果是按回迁补偿的话至少要补偿40平米的房子,至于其他再追加10几平米的补偿是不可能的了
    +1 2012-01-23 举报
  • championzo 丨Lv 1
    根据当地的政策判断!如果政策中没有涉及到两房产为一人所有!就应当执行不足40平补足40平!...
    +1 2012-01-23 举报
  • 化新华新 丨Lv 0
    这样做要看,如果他们给你们的房子面积达到这面积,还可以,
    +1 2012-01-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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