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中的特殊管理费欠单
事情是这样:我今年2月在深圳买了套二手房,然后和前任业主左**一起在物业管理处做了管理费过户,当时管理处也说已经结清账目,当时我没做任何签单,管理处也没任何收据说已经过户。然后3月份管理处寄过来来的管理收费单上显示欠费2.9万,打电话到物业公司回复说不用管这个数据,我仅需要交每月的管理费就可以了,那个2.9万仅仅是个挂账,他们不会收我的,但是我要求他们开公司数据表面与我无关时他们却不答应。这个2.9万是这么来的:我的前任业主左**是通过法院拍卖购入的,购入时左**的前任业主已经欠管理费费2万多,我不知道当时银行拍卖是为什么没有付清这笔费用,后来物业管理公司与左**打了场官司,官司判决是:拍卖之后的费用由左**承担,拍卖前的欠费由物业公司另从法律途径解决。然后物业管理公司与左**谁也奈何不了谁,欠费一直就挂在左**户名,但是不催缴,过户时也不催交(我过户当时也没说有这么一笔挂账)。我的问题是:1,物业管理公司在过户时不开过户清单是否合法?2,物业管理公司把这笔挂账挂到我的户名下是否合法?(虽然没有催缴)如果不合法,违反了那些法律法规?就是因为这个欠费挂账,我一直无法把银行账号与物业管理费账号挂钩,只能每个月给现金。而且我也担心过几年后物业管理公司突然把这笔账算我头上时会很麻烦。请大家帮忙解我之惑,非常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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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梦回 草原
发布于2012-02-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