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最近刚签定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房主没有说明房屋产权是50年的,我想毁约,请问我有多大责任?$https://m.fang.com/ask/ask_406815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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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刚签定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房主没有说明房屋产权是50年的,我想毁约,请问我有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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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uminj
发布于2012-01-24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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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oar
丨Lv 0
属于违约,因为产权违约没必要啊,二手房都是这样,国家规定,房子产权永远是你的,土地五十年回收一次。不过你好好想想吧在你印象当中见过几套四十年以后的楼房存在,所以你这个担心多余。按现在的发展房子没过五十年早就又被规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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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zswm
丨Lv 0
房屋产权是永久的,土地才有使用年限,太原市统一是50年的土地使用权限。至于算不算违约,要看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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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wlgwen
丨Lv 3
这要看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如果当时合同上写的是住宅那就不是你的责任,但是什么都没有写那就扯不清楚。就你吃亏,违约要看合同的约定内容。怎么约定就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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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oshi1126
丨Lv 2
交定金了吗,交了你毁约定金就不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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