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房拆迁
我家在老城区有一套公房,今年要拆迁。该房有两个户口,一户口是我爷爷,奶奶,孙子和孙女4口人,另外一户口是我叔叔那一家3口人。在**局已经明示,这两个户口名下面积为11平方米(爷爷)和13平方米(叔叔)。我叔叔那一家人于98年在外购买商品物业居住,之后他户口名下13平方米一直由我爷爷使用至今。我爷爷没有其他居住地方,他在上海无房产,一直居住公房。我想问,**在拆迁时怎么补偿?现在我叔叔家里人坚持认为他们应该享受这13平方米的份额,请问有无法律依据?请帮忙详细说明下,拆迁金额以及有法律依据的分配办法。我爷爷使用的我叔叔户口下的房子,原本就是我爷爷在我叔叔结婚时给他做婚房使用的房子。后我叔叔买房子搬出后就直接交于我爷爷使用,两人间无租凭关系。我爷爷公房位于黄浦区城隍庙旁,我叔叔98年后一直居住在浦东区。请给予详细点建议,我叔叔到底有权利分拆迁款否,我爷爷一家是否应该享有全部24平方米面积拆迁款?大约有多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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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栗子姐姐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