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谁的责任?2011.5.30号通过房介和当时卖方(没有取得继承权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购买协议,
10000定金,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卖方说继承过户很快,也就几小时的时间,说10日内交首付款,10日后我去交首付款,当时没有过户完,没有交,中介说我违约,我很气愤。。。不想要这房子吧,已经交了10000定金了,房主不退,直到等到7月8号左右,才继承过户完,我就开始准备开收入证明等。。说走建设银行贷款,我开完以后,领导出差了,中介又说走农行贷款,可是领导至少1月才能回来,让我再花200元开个收入证明,要不然我拖拉还算我违约,我的天啊,怎么都是我的责任了?你们中介是干啥的,不确定清楚哪个银行贷款再开收入证明,不知道在法律方面我算违约吗?请教大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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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unzhe6
发布于2012-02-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