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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拆迁中所有权与共有权疑问,在线等。

    我妈有80个平方的房屋所有权,她分别赠予了三个子女分别20个平方,她自己保留20个平方。现在房屋拆迁。拆迁办只认80个平方的所有权有效,不认3个子女的共有权。请问共有权在房屋拆迁的时候难道没有任何意义?现在拆迁办表示只赔付3套房屋。但是我们母女加起一共4人。这样不认房屋共有权是否合法?补充:房屋是砖混结构,隶属成都市。2.5环附近请给有效答案。谢谢。 北京市

    砖混结构 拆迁办 房屋 共有房产 举报

    提问者:zhao15994103117

    发布于2012-0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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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fineyzhang 丨Lv 4
    房屋拆迁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你妈妈,按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一套房屋,不能分割登记,所以,这套房屋应该只是你妈妈一人的。你姐妹三人如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缴纳相关税费,成为房屋的共有权人,则你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屋共有权人,只是你妈妈作为立百年后遗嘱的一个证据而已。因此,你们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房产共有权。在拆迁过程中,按照拆迁赔偿“等价”原则,可以与拆迁人协商,以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如果拆迁人通情,可能按你们的意思调换几套小户型房子给你们,然后你们补齐面积差价,但如果拆迁人不同意这种分套的做法,则也没办法。现在是**社会,国家在拆迁过程中都讲求**人性,社会稳定,你们可以尽可能的与拆迁人协商。争取到自己的合法利益。 有共有权证就好办多了。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房屋共有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意思是说,有了共有权,你家这四人都相当于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你们有证的所有人,拆迁人应本着**、高效、共赢的原则与你们妥善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拆迁人必须无条件承认你们的共有权。但是你所说的要赔几套房子的要求,拆迁人是否支持就不一定,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将一套房子拆分成几套小户型进行赔偿。这些都是协商的结果。还有一点你要晓得,城市房屋拆迁,即房地产征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经多次协商未果后,拆迁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提出强拆行政裁决申请,或向法院提出强拆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后,先行强拆。
    +1 2012-02-20 举报
  • NFZ588 丨Lv 2
    要看是周末陪哈,共有的要陪你4个人的
    +1 2012-02-19 举报
  • 盖房旧房 丨Lv 2
    要看相关规定是怎么赔偿,若是都共有的话,该赔付你4个人的!
    +1 2012-0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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